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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馆员是我馆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(修订)》的有关精神和图书馆工作的实际需要,从全校师生和社会读者中公开选聘的具有奉献精神、能利用业余或课余时间义务为读者服务,自愿参与图书馆管理的志愿服务者。为了使此项工作能够持续地发展,鼓励先进,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特制订本奖励办法。
第一条 评选条件
1、热爱图书馆,热心图书馆工作,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;
2、能模范地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义务馆员守则,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良好的工作态度;
3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;
4、一学期病假不超过2次,事假不超过1次。
第二条 评选办法
根据义务馆员的出勤次数和工作表现,由各书库员工推荐,由馆领导班子综合评价产生。
第三条 奖励办法
1、对选出的优秀义务馆员,每人颁发荣誉奖状及纪念品;
2、获奖名单以网络、纸质形式在图书馆主页及图书馆公告栏表彰宣传,并报送所在的学院存档;
3、奖励时间为当次评选活动结束时间;
4、各部严格依照“优秀义务馆员评选条件”进行评选。
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00六年六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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